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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妈,我想好了......我要去美国找你,然后结婚。”
岑琳轻吸一口气,欣喜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:“朝朝,你终于想通了!妈妈给你看的那个小伙子各方面都很不错,你们会幸福的!”
“好。”
扔下电话,岑朝朝无力地滑坐到地上。
桌面上程暮的手机屏幕犹在亮着,屏幕上是他的备忘录。
备忘录的最近一条是今天更新的,配图是一枚粉色的心形钻戒。
跟岑朝朝右手中指上那颗一模一样。
而图片的底部附着一行小字——“沈黎,要是戴上这枚戒指的人是你,该有多好。”
沈黎,是程暮的前女友。
眼泪簌簌落下,岑朝朝回忆起程暮跟自己求婚那天。
没有鲜花,没有单膝下跪,程暮还选在她最不喜欢的法餐厅作为求婚地点。
但她还是在看到粉钻戒指的一瞬间红了眼,抽噎着说好。
在一起五年,岑朝朝以为程暮本就不注重细节,因此很少计较这些。
直到刚刚她无意之中看到程暮的手机备忘录。
备忘录里满满当当地记载了沈黎的喜好。
沈黎爱吃西餐,沈黎喜欢木制家具,沈黎喜欢粉钻......
岑朝朝定定地看着手上那枚粉色钻戒。
原来程暮不是不在意细节,只是不在意她罢了。
岑朝朝忽然有些喘不上气。
熟悉的脚步声传来。
岑朝朝猛地起身,却一头撞到了书桌的桌角上。
程暮看着蹲在地上的岑朝朝,皱了皱眉。
她一向喜欢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子吸引他的注意力。
走近两步才看清楚,她的身子正在发抖,手捂着额头,指缝中隐约可见红色。
程暮的眉头皱得更紧。
“你又怎么了?”
“刚刚起得猛,撞到桌角了。”
岑朝朝下意识地隐瞒了部分真相。
“你的脑子呢?多大的人了还能撞到头?”
责备的语气一出,岑朝朝刚憋回去的泪水又大颗大颗往下掉。
看着岑朝朝额头上的肿包,程暮叹了口气。
“忍一忍,我扶你去沙发,给你检查一下。”
程暮伸手想扶起岑朝朝,却被她挥手拍开。
“不用你扶!”
话音未落,两人都愣在了原地。
在一起五年,岑朝朝从没对程暮展现过这样抗拒的态度。
程暮脸上的震惊清晰可见。
这是岑朝朝第一次在程暮的眼中看到“专注”和“探究”的神色。
起因却是沈黎。
岑朝朝绝望地闭上了眼。
她竟然今天才知道。
沈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拥有的,她却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还没有得到。
程暮狐疑地看向桌子上的手机。
“你......”
岑朝朝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于反常,抢先开口打断程暮。
“这个桌角实在是太锋利了......”
程暮眼中的怀疑尽数消解,语气又不耐烦起来。
“谁让你这么不当心。”
岑朝朝不止一次跟程暮抱怨过这张书桌,说太笨重,桌角太锋利。
而程暮每次都说是她的问题。
她忍不住想起刚才在备忘录中看到的内容。
【小黎喜欢木制家具,喜欢古典风的装潢】
倘若今天撞到头的是沈黎,他恐怕会第一时间换掉这张桌子吧。
小说《朝朝终辞暮》 1 试读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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