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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音刚落,娄文佩嘴角噙了讽刺的笑:
“吃块肉都这么高兴,你这样子被下人看到指不定说我们沐家和乔家平时怎么苛待你呢!”
爷爷奶奶也点头:
“就是,不过就是红烧兔肉,你何必这么作妖。”
乔聿洲急忙倒了一杯水递给沐惜颜,眼底闪过一丝紧张:
“老婆,你没事吧?”
她没有回答,直接冲到厨房,在垃圾桶里发现血肉模糊的兔毛。
“你们把高兴杀了?”
“哦,你说的是那个畜生啊,”娄文佩说的轻描淡写,“不过是一只咬人的兔子罢了,你至于在饭桌上胡闹吗?”
沐惜颜在乔聿洲的搀扶下也走了过来,“姐姐,你别怪妈妈,要怪就怪我。”
“本来我是想喂她吃胡萝卜的,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咬了我一口。幸好是聿洲哥即使赶到抱着我去了医院打针,不然......”
兔子急了才会咬人。
何况高兴跟了她好几年,对家里人的都熟悉了,不会因为吃胡萝卜就咬人。
沐惜颜目光滑过沐惜晚因激动而涨红的脸上,最终落在乔聿洲跟她十指相握的手上。
乔聿洲的手猛然一缩,拉着她的手靠向身后。
“颜颜,不就一只兔子吗,何况还咬了人,实在不应该再留着了。”
沐惜颜扯了扯嘴角:
“你也这么认为?”
乔聿洲觉得她声音冰冷,不自觉抽出了手,向前一步挡在,沐惜晚身前。
“颜颜,我知道你对高兴有感情,但是再怎么说,它也只是一个不通人情的畜生。”
畜生。
对她来说也好过这个家里的人。
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,是高兴陪她度过的。
她一直都很小心护着它,直到结婚那天,乔聿洲说自己对动物毛发过敏,而沐惜晚也执意不肯让她带走高兴。
可后来,她说要去探望高兴的时候,乔聿洲都主动作陪。
甚至还和抱着兔子的沐惜晚有说有笑。
有好几次,即使她去外地出差,乔聿洲都会带上高兴喜欢吃的大白菜去沐家。
还给她发来高兴的照片。
她以为他是爱屋及乌,没想到他是借口去见心上人。
沐惜颜心里苦笑。
自己是不是太过笨拙,太过缺爱,以至于碰到一点点甜就沉溺其中,忘了睁开眼去看看身边的人心。
然而,不管乔聿洲如何喜欢沐惜晚,他没有理由牺牲她自己的幸福,去试探他心上人的心意。
强扭的瓜不甜。
他不忍心逼迫心上人,却可以同她结婚。
难道,乔聿洲真的以为他施舍的一点同情,能够把她困在骗局里生活一辈子吗?
心痛的无以复加。
还不如当初把她送到八十岁老头的床上,同归于尽来的更加痛快。
弯腰捧起垃圾桶,沐惜颜从众人身边轻轻走过。
“颜颜,你别干傻事。”
她没有丝毫犹豫,“我想亲手埋了高兴。”
乔聿洲似乎松了一口气,“随你,我对毛发过敏,就不陪你了。”
沐惜颜哂笑一声,没有接话。
这顿饭,她是吃不下去了。
捧着垃圾桶,走出了门外。
她一辈子都活在姓沐的阴影下。
所以,绝对不会把高兴葬在沐家。
乔聿洲追了出来,“颜颜,我送你回家。”
“不回家,去城郊。”
在城郊,她有一片草莓地,高兴喜欢吃草莓,把它葬在那里正好。
“好,你说去哪里就去那里。”
乔聿洲的领带不见了,手上还搭着外套。
沐惜颜默默坐在后排。
乔聿洲蹙眉:
“老婆,你生气了?”
“没有,”沐惜颜垂眸,“我抱着垃圾桶,坐在副驾不方便。”
她不是没看见,副驾摆着一双粉色的高跟鞋。
乔聿洲低头挂档的瞬间,也是一怔,有些心虚的看了一眼后视镜:
“老婆,我可以解释,我们从医院回来后她脚疼......”
沐惜颜扭头看向窗外并不接话。
城郊的草莓园,选了一处开阔的地方,埋葬了高兴。
沐惜颜的心也空了一块。
想起自己还吃了一块红烧兔肉,突然按着胸口干呕起来。
“老婆,你别太伤心了,我明天给你寻一只跟高兴一摸一样的兔子。”
“不必了。”
高兴就一只。
为了让沐惜颜开心一点,乔聿洲还专门带她去摘了草莓。
“颜颜,你不是最喜欢吃草莓酱吗?我们回家就做。”
熟悉的**再度响起,乔聿洲背过身接听。
片刻后,一篮子草莓散落一地。
“对不起颜颜,我们得马上回去,晚晚发烧了。”
“那你回去吧。”沐惜颜淡淡开口,“我也不是医生,我去没用。”
听闻,乔聿洲拉着她的手慢慢落下。
“老婆,我担心她是因为她是**妹......”
沐惜颜扯嘴一笑,“是啊,我知道。”
抬起下巴,忍住眼眶要落的泪花,“我一直都知道。”
乔聿洲薄唇紧抿,沉默的时候,电话又响了,他犹豫了一下,没有接。
“那我先送你回家,再去......”
电话**突然打断他的话,这次是沐惜颜的手机。
接通后就是娄文佩阴阳怪气的指责:
“**妹都快不行了,你还不让乔聿洲送她去医院,难道你真的就这么嫉妒晚晚吗?最毒妇人心,你是不是想要她死!”
“都听到了?赶紧去吧,我可不想当一个害死妹妹的罪人。”
沐惜颜说话声音淡淡的,好像丝毫没有把娄文佩骂人的话往心里去。
乔聿洲本想安慰她,可闭上眼都是沐惜晚通红的脸蛋。
“等我,老婆,我一会就回来。”
一个小时,二个小时,三个小时。
郊区不方便打车,沐惜颜踩着高跟鞋走出了三公里后才勉强看到一个公交车站。
这时,乔聿洲的电话也打来了。
“老婆,你在哪里?”
“你不用来了。”
对方沉默片刻后告诉她:
“老婆,我现在还在医院,我找司机去接你吧。”
沐惜颜揉了揉肿起的脚踝,淡淡地说:
“不用了。”
小说《晚风起,烧灯续昼》 3 试读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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