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正在家中头发快挠秃了。
但是我卡文了,对着书案半天,也不知道这第三回究竟如何下笔。
我想:要是真能见到摄政王找点灵感就好了。
可谁曾想,这念头刚起就来了一道圣旨。
传旨的公公巴拉巴拉了一堆,我只听见——
「授方若为本朝史官,即刻进宫。」
我顿时脸色煞白,抖若筛糠。
天呐!
我爹当史官如今还在狱中,
我哥这史官当到岭南吸瘴气去了。
如今竟然连我也不放过!
公公看我苍白的脸色,眼中闪过一丝轻蔑:
「方若姑娘——哦该称小方大人,这女史官可是开天辟地第一遭,您还不快接旨!」
我哆哆嗦嗦地接过圣旨。
又哆哆嗦嗦地随公公进了宫。
穿过高墙深巷,公公将我送入议事阁:
「诸位大人们,小方大人送到了。」
我走进去一看,顿时跪倒在地。
这不就是臭名昭著的摄政王和他的七个好兄弟?!
我这是入贼窝了?
难不成是我写《野史》的事情被发现了?
不应该啊,我写这个用的都是化名啊,江湖规矩不能乱揭人马甲的。
更何况他还封了我个史官当。
我不明所以,瑟瑟发抖行礼:「参参参参参见摄政王及诸位大人。」
我抖得越厉害,摄政王竟然越兴奋。
他笑着对我说:
「方若,我给你个救你爹和你兄长机会,你要是不要?」
我毫无风骨地往地上一跪。
磕头就喊:「有句古话说得好:识时务者为俊杰!」
小说《妖书大典》 第五章 试读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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