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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

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 筱猫喷雾 著

连载中 沈菀萧烽

更新时间:2024-12-27 13:23:06
《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》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年代穿越小说,由作家筱猫喷雾倾情打造。故事主角沈菀萧烽的命运与爱情、友情和复仇纠结在一起,引发了无尽的戏剧性和紧张感。本书以其惊人的情节转折和逼真的人物形象而脱颖而出。酷爱旅游的沈菀带了本小说在路上解闷用,没想到书里有个和她同名同姓的女配,然后她就水灵灵地穿了。刚穿过来就碰上了煤气泄漏,书里女配和男二的崽子就是在这场事故里下身永久瘫痪,只能靠轮椅行动。女主凭借着救这小崽子的功劳,得到了男二的诸多帮助,而女配离婚后,只能去勾引老男人,失败被推下山崖,死无全尸。又活了一次的沈菀只能接下这烂摊子,没想到这小崽子不仅乖巧可爱,长得还格外像她,她乐颠颠地过上了养崽生活。可是后来那个一结婚三年不见的丈夫回来了,红着眼睛质问她,“你还知道回来!”沈菀震惊了,不是吧大佬,小说里我两感情不是很差劲吗,怎么你一副鳏夫的样子。更重要的是,对着这么一个可口的鳏夫,她忍不住要下手的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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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把沈菀累坏了,这一觉就睡得格外香甜,根本没发现有人盯着自己。

直到腹中饥鸣,猛然间想起自己还有一个肠胃不好的可爱小崽要养,才挣扎着醒了过来。

一睁开眼就看到一双格外像她的眼睛,他俩的眼型都是桃花眼,放在沈菀身上就是艳光四射,格外勾人,在小厌身上就是尽显澄澈天真,看得她一颗姨母心都要化了。

沈菀当即翻滚起身,“走,小厌,妈妈可爱的小厌离,我们去洗漱!”

到底是独居多年,昨天发现小厌可以自己刷牙之后沈菀就没仔细看,现在天光大亮,她自个的牙刷是新的,可是小厌的牙刷都不能用炸毛来形容了,早就该换了。

一大早上收到今天送来的第一下暴击,沈菀一边在心里吐槽自己的不细心,一边定下自己的采购计划。

小厌的牙刷、毛巾,还得做两套合身的衣服,现在身上这套还是短了,这些是必备的。

现在经济条件不允许,不然还应该买点孩子爱吃的零嘴和玩具,这孩子没事干就只能盯着她发呆,原主把他关在屋里,没有玩具也没有玩伴,应该是很孤独吧。

沈菀不算什么厨艺出众的人,家里的情况也不能让她摆弄什么花样,她煮了一小锅鸡蛋青菜粥,滴上几滴香油,闻起来也香喷喷的。

萧厌离小朋友是一个很自立的小孩,昨天沈菀觉得他身体虚来喂,沈菀搅了搅,确保这粥不会烫到人后,就放心让小厌自己吃了,顶多了也就摔个碗。

那算什么事。

吃完了漱漱口,沈菀有点犹豫,她想出门去买东西,这次肯定是要花上一段时间的,带上小厌有点不方便,可是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家,她也不放心。

原主沈菀可以说把整栋楼的家属都给得罪了,送到交好的邻居家里帮忙照顾也行不通。

小厌似乎是看出她的犹豫,也不敢拦她,只是仰着头泪蒙蒙的看着她,“妈妈出、出门、以后、回来还、还会喜欢小厌吗?”

好,今天开的第二枪就这么水灵灵的来了。

原主沈菀来到家属院后,这里只是一个小县城,远远比不上城市繁华,加上她爱美虚荣,说话又没情商,这里的婶子大娘没一个喜欢她的,每次精心打扮出门根本没人夸她,前些天女主顾青青来了之后,更是一个劲拿两人做对比。

这些把原主气得呕血,每次出门回来后就对着家里的孩子撒气。

沈菀一想到这还犹豫什么,立刻回应,“当然了,小厌是妈妈的大英雄,妈妈会一直喜欢小厌的。”

她肯定会把这个乖乖仔放在手心里养大,但也有极小的可能,万一原主又穿回来了呢,想了想,沈菀抱着孩子嘱咐,“以后每天早上,妈妈都会跟小厌说喜欢小厌的,如果哪天不说了,就是妈妈变了,小厌要离妈妈远远的,好吗?”

小厌练练点头,“妈妈、变、这样、很好,妈妈、不要、变了。”

沈菀温柔的亲亲小厌的脸蛋,她有预感,原主是不会回来了,而她,是不会虐待这个可爱的孩子的。

为了安抚小厌的心,沈菀还是决定带着孩子出门,她找出杂物间一个竹背篓,这是他们随军过来时的行李,很能装,原主嫌土,丢在小厌原本睡的储藏间里就没用过,正好方便了沈菀。

背篓昨天就洗过了,沈菀在背篓里放下五份布料,想了想,又把小厌穿小的衣服放进去,可以托村子里手巧的婶子改大一点,凑活穿几天,下个月手里有钱了,买多几套新衣服。

要出门的小厌很兴奋,坚持自己走,沈菀也没坚持抱他,他们这一行的目的地主要是县城旁边的农村。

供销社里虽然东西多,但沈菀现在缺钱,还有就是以物易物的话,村里人更容易接受。特别是她手上这些布料,村里人的布票少,正是稀罕物,应该可以换到不少东西。

走了一会,沈菀到了去村子里的牛车处,这个牛车便宜,两个人只要一毛钱,供销社里没青菜卖,家属院里的女人总会结伴坐牛车去村里换青菜等东西。

之前的沈菀几乎没参与过这样的活动,但她知道这个活动,所以沈菀也就凭借着记忆来了。

“我跟你说,就七楼那位啊!那家里乱的呦!”王春芳吐着瓜子皮,口水四射的说着八卦,“我就说她长得那副狐狸样子,根本不是过日子的人!”

“真的吗?听说她昨晚打开煤气烧水把煤气搞坏了,好多警卫都去了!”

“那当然是真的!我在四楼,看着警卫上去的!”王春芳凑近了神秘地说,“听说啊,差点毒死他们娘俩!那萧团长就成孤家寡人了!”

身边刚刚还说得兴起的妇人却不再开口,反而推推她的胳膊,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。

“咋了吗?难道是那狐狸精来了?”

王春芳吐着瓜子皮转头,“不可能,那个女人清高的很,饿死也不会去村里的。”就看到沈菀似笑非笑地站在那,牵着一个小娃娃。

“呦!婶子,这么关注我啊!怎么,喜欢我吗?”

“不害臊!”王春芳脸热,“我怎么可能喜欢你!谁能喜欢你这么个……”

“我这个什么……”

女人清亮的声音传过来,王春芳后知后觉地发现沈菀变了。

之前的沈菀像一只骄傲的孔雀,天天涂脂抹粉的,打扮得漂亮,哪个男同志见了都要多看两眼,但只要他们不阴不阳的说上几句话,诸如“萧团长根本不喜欢她”“狐狸精”之类的话,就能把她逼得眼睛发红,灰溜溜回家里去。

但现在的沈菀,她什么都没抹,皮肤仍然素白无瑕,披散的头发也被扎起来梳成马尾,露出饱满的额头,穿着利落的裤装,更显纤瘦高挑的身材。

她只站在那似笑非笑地开口,一身气势就把他们这些人逼得不敢讲闲话,再也不是被逼走的人了。

小说《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》 第5章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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